企业动态

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度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8 09:22:37 浏览量:

一、公司简介

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8日,注册资本1.63亿。华顺集团与顺达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体制,为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华顺集团按功能设置了大数据、顺达农贸、顺达商贸、顺达城市运营、顺达资产管理、债权经营6个分中心(子公司),整合同类别资产资源,实现集中运营管理。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水产养殖;土地整治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机械设备租赁;国有企业政策咨询;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土地收储、开发;农副产品市场建设及经营;农产品物流、仓储、农产品批发及零售等。

为满足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4年拟公开招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持续学习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必备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8630日以后出生)

2、境内院校毕业生必须获得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学位证;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取得相关学历证书及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历认证材料。

3、应聘者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刑事、治安处罚)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影响聘用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8、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9、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

三、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1、岗位条件、专业要求,详见岗位明细表(附件)

2、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3、薪酬待遇:

★执行集团统一工资制度,实行相应岗位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按国家规定建立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以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为主,面试以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为主(具有双一流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且专业对口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将通过锦州市人才网、锦州市国资委网站、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优企职达”公众号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2024年5月1018:30

2、报名网址:待配置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将个人资料上传到报名网站,附件内容包括: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及所报名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涉及国外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招聘项目组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能力测试。

3、具体笔试时间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高于1:3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3、按照招聘岗位开展面试工作,确定面试成绩。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拟录用人选。

(七)考察

对拟录用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背景调查及考察。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对拟聘用人员须在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将在考察人员中依序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九)公示

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报市国资委备案后,按招聘公告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

(十)录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国资委备案后统一安排上岗。

2、公司对首次录用人员实行统一标准的聘用制度,试用期管理及考核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五、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4、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81046045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点击查看下载附件: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招聘岗位明细表

CopyRight 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辽ICP备1234566号-1